天香华庭交房中存在的问题,业主们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p align="center">天香华庭交房中存在的几个问题</p><p> </p><p>1、按合同约定,本物业是按单体验收合格后才能交房,在2008年3月31日的交房过程中,未见房产公司出示房屋的验收合格证,只是应付说政府主管部门已经验收过了,但是验收过了不等于验收合格。在无正式验收合格证之前,业主们应挋绝收房,同时交房违约期应相应延长。</p><p>2、按合同约定,定于2007年12月31日交房,房产公司于2008年3月30日通知2008年3月31日交房,属于延期交房,明明是房产公司违约,应负全部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延期交房,房产公司应付给业主每天房价万分之2的违约金。但在交房过程中,房产公司只字不提,推辞自己应付的违约责任,足见卧龙房产公司不是一个诚信的企业。我们业主应联合起来,将维权进行到底。该是我们的权益,我们一定要争取。</p><p>3、关于房屋建筑面积,根据房产公司单方面起草的补充协议,每位业主的房屋建筑面积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至今未明示增加的面积是在哪里?以叠排为例:假如增加的面积是楼梯的话,该楼梯是三四楼的专用楼梯,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的明文规定,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一二楼的业主不应分摊。但房产公司为什么要整幢的业主全部分摊呢,是因为按合同约定,合同面积的误差在3%以内是可以调整的,如超过3%则是无偿赠送的,如由三四楼来分摊,则已超过3%,如由整幢楼来分摊,则正好在2.5-2.6%之间,控制在3%范围内,由此可见房产公司用心良苦。</p><p>4、北主入口边,兰芎居组团后,规划的是绿化和公共停车位,为了RMB,卧龙房产公司提出改建两幢叠排(只因物权法颁布后小区车位不能再出售,给全体业主所有),由于规划抵制,卧龙房产公司没能如愿。一计未成,又生一计。“现在我在这里造会所,管理用房,你规划总不会干涉吧,因为这是为全体业主所有和服务的,呵呵,高明高明,这样原来规划的会所,管理用房不是可以变现RMB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计,高,确实是高。只是,我们还记得,在嵊州超规划多建面积,造成做不出房产证而对簿公堂的是你卧龙置业!我们还知道,规划是金,一切都应该以规划为准,不管是造什么东西!我们更清楚,对惟利是图,不讲信用的卧龙房产公司,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无止境!</p><p>5、我们的房屋与开发商当初承诺与宣传的楼书已经背道而驰了.楼书中明确选用的建材都是全球著名品牌.拉发基屋面系统\威卢克斯斜屋顶窗\美驰门窗.贝尔高林的景观设计.如今,楼快好了,景观在布置了.这些著名品牌在哪儿?我确切知道美驰门窗已经被换成了另一种便宜一半的,这是对我们业主的欺骗. 强烈要求卧龙房产给我们换回原来的建材和景观设计。我们老大远的跑到城外买房,就是冲着美景和有品质保证的建材。</p><p>6、天香华庭简直就是一工地,没有水电、煤气、电讯、没有围墙。转盘还在施工,路都不通,横看竖看是一在建工程,路上挖掘机还在施工道处都是泥浆,要交房的兰芎居没有围墙,没有防盗电子监控,业主们的房子还在工地和泥浆的包围中,怎么交房呢?更不用谈综合验收,还想收物业管理费。承诺的绿化庭院面积不到,可房子的建筑面积倒要多算,户户超面积,家家收钞票。没有游泳池、会所、网球场、中央湖泊、电子监控设施(未建成),我们享受不到上述服务,叫我们怎么付物管费? </p><p>7、关于车库产权的问题。合同明确规定,地下车库是不做产权证的,现在却要做产权证,这不是由房产公司单方面就可以定的事情。对于部分不愿意做产权证的业主,还是应该按原合同执行。同时在今后征收物业费时,不能收取地下车库的物业管理费用。</p><p> </p><p> </p><p> </p><p>不知卧龙公司竟卑鄙到如此地步,令人发指,简直就是坑蒙拐骗。</p><p>绿化庭院面积严重缩水,粗制滥造,难道这就是香港贝尔高林的设计吗?知道的话肯定吐血。 希望 作为上市公司的卧龙房地产公司不要为了几个小钱把公司的招牌搞臭了,这样的做法对自身的发展很不利啊。如果业主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我们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利益的。</p>[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4-9 13:35:08编辑过][[i] 本帖最后由 圆圆的脸 于 2008-4-23 07:58 编辑 [/i]] <p>可用下面这段文章中有下划线的八个字来形容卧龙公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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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任君柔挨着马小飞坐下,打开一瓶啤酒,瓶口压在杯沿儿上,将酒缓缓倒入。酒杯满了,却没有起沫,也没有一滴流出。庞总看了拍掌说:"好功夫,不愧是酒仙。"谁知马小飞却不满意地晃起脑袋来。任君柔不解地问:"怎么,马大侠对俺这手东倒西歪瞧不上眼。""什么东倒西外,俺看是<u><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00" size="4">杯壁下流</font></u>。"马小飞一脸不屑地说。任君柔听了吓得脸色通红,喃喃道:"俺怎么卑鄙下流了?"马小飞见把任君柔吓了一道,心里得意。他说:"俺说的杯壁下流,是酒杯的杯,墙壁的壁,不是你那个卑鄙下流。"这下任君柔才醒过梦儿来,她推了马小飞两把说:"瞧您说的,俺那有什么卑鄙下流啊,大侠不满意俺的倒酒法,不妨给示范一下嘛。"马小飞听罢,笑吟吟地拿起一瓶啤酒,咬开瓶盖儿,一扬脖儿,气都没喘一口地灌了个底儿朝天。任君柔和庞总看了,都不住地拍巴掌说马大侠好功夫。马小飞把空瓶放到一边儿说:"喝啤酒就是讲究个痛快,慢条斯理地杯壁下流不行,要大进大出地<u><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00" size="4">捂齿下流</font></u>才行。"</p> 感谢楼主把关于天香华庭所暴露的种种问题做了归纳.谢谢啦.我们和你一起维权。顺便再补充一下,我们当初买房的时候嫌房价高,开发商很高傲地说,这可是赫赫有名的贝尔高林设计的景观,光设计费就付了2000万元。,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所以我们的房价里头是包含设计费的。但我们现在根本就没有得到应有的贝尔高林设计的景观。这又是另一种比较隐蔽的商业欺诈行为。 <p> <font size="5"> </font><font size="4">楼主有水平,揭露了这个无耻公司的丑陋嘴脸.我们跟你一起维权.补充一下,他现在交房是不开发票的,因为房产发票要在3个月内去办理过户,要不税务要收滞纳金,他3个月内是肯定无法通过综合验收办好小产证的。还有,房屋验收合格是指在建管局备案完成,若这种水电煤气不通的房屋已完成备案,明天我们到建管局去问问政府官员。</font></p> 呵呵,顶一个 <p> </p>
<p> 好</p> <p> </p>
<p> 无耻的开发商一定要痛打</p> <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0000" size="6"><strong>兰芎居后的物业房和幼儿园是在对原规划设计的改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司法解释第三条之规定:规划设计是一种邀约行为,调整规划设计除应取得规划建设部门审批外,还应征得业主同意,否则应视违约.</strong></font> 坚决支持! 最新天香华庭业主QQ群:<font face="Verdana">55437300,欢迎加入,以前的QQ群因故停用,请各位业主尽快加入</font> 支持楼主,顶一个! <p>当初开发商的营销口号:投资1个亿做景观,试问现在就是化了1亿元人民币做出来的景观绿化吗?我看是化了1亿秘鲁币吧,可恶的开发商你在忽悠谁呀?我们坚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大家团结起来维权!!!可怜的贝尔高林你也被忽悠了吧!</p>
<p> </p>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dddddddddddddd <font face="Verdana">4月12日下午2点,在江东路天香华庭售楼处集合,集体维权,请准时参加</font>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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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id="textstyle_3" style="FONT-SIZE: 9pt; OVERFLOW: hidden;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24px; WORD-WRAP: break-word">感谢楼主把关于天香华庭所暴露的种种问题做了归纳.谢谢啦.我们和你一起维权。顺便再补充一下,我们当初买房的时候嫌房价高,开发商很高傲地说,这可是赫赫有名的贝尔高林设计的景观,光设计费就付了2000万元。,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所以我们的房价里头是包含设计费的。但我们现在根本就没有得到应有的贝尔高林设计的景观。这又是另一种比较隐蔽的商业欺诈行为。 </div></td></tr></tbody></table><br/> <font size="6">确实这样的房产公司实在不象话,把一个高档的住宅小区变成了一个三不象,成了投诉的焦点.难怪嵊洲人民不欢迎,武汉被告上法庭,损坏消费者利益还振振有词,陈老板是该好哈反省了.我看这样下去迟早要变成ST卧龙了</font> 虱子多了也就不痒了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我再顶DDDDDDDDDDD [em60] 顶上去!!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开发商的营销口号:投资1个亿做景观,试问现在就是化了1亿元人民币做出来的景观绿化吗?我看是化了1亿秘鲁币吧,可恶的开发商你在忽悠谁呀?我们坚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大家团结起来维权!!!可怜的贝尔高林你也被忽悠了吧!
<p> </p><br/> [em63] ding yi ji dong
大大大大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好像要顶一记东哉:lol!便公布下天香华庭业主QQ群:55437300(广告人士和非业主谢绝进入)
[[i] 本帖最后由 yinhewb 于 2008-4-22 21:39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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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在怕什么 ..去法院吧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回复 31楼 的帖子
他二期卖的时候去示威 我顶!为天香华庭的业主们呐喊! 虱子多了也就不痒了确实这样的房产公司实在不象话 卧龙真的存在错吗,8888 :yxh11 :yxh11 支持维权:yxh1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我们真应该好好谢谢小陈同志的“大气”罗! 适当的时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来进行维权 :@ :@ :@ :@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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