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要高度警惕出口贸易的四种陷阱!!
今年以来,由于国内纺织品市场日趋饱和,交易低迷,再加上人民币不断升值,出口贸易也是雪上加霜,企业和布商都感到压力沉重。绍兴是纺织品出口大市,随着内贸淡季即将来临,绍兴县警方提醒企业和布商要时刻防范出口贸易的陷阱,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目前,有四种出口贸易的陷阱需特别警惕。陷阱一:国外买家要求赊货。
目前,总体而言国内纺织品属于生产过剩,国际竟争也十分激烈。由此而来,很多企业和布商一见到外商要货,便头脑发热,没有留意到付款方式隐藏的风险。特别是巴基斯坦、阿富汉和印度的客户,有的让企业和布商赊布匹,把风险转嫁到我县企业和布商身上。
建议:付款方式最好采用L/C信用证,而且要有声誉的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因为,在南美、中美洲等地区,甚至3元、10元就可以开银行。次之为D/P(付款交单),或用D/A(承兑交单)。即使是关系比较密切的老客户,也尽量避免采用赊货的方式。
陷阱二:外商隐瞒申请破产保护的事实。
有些外商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但企业已经把货物运出,追讨不到货款。经查才发现买家根本无力还款。根据有关国际公约企业根本无法控告这样的买家,而白白蒙受经济损失。
建议:调查外商的信用状况,可以通过律师或信用评级机构调查。
陷阱三:企业需小心有部分买家会在签订合同后,更改信用证的条款,比如货物数量、差额、质量等。企业发货后,由于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因而无法收回款项。
建议:企业要认真签定合同。合同条款要合理、明确,对信用证来证软条款要严加审核,尤其要加强对单据种类、货物价格条件、运输方式、装船期以及支付款方式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请对方改正,信用证条款的修订,需征求律师的意见。
陷阱四:外商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把货物提走。
建议:企业不要以为手持正本提单不会有问题,其实有的外商不用正本提单也能拿到货物。因为,根据企业采用FOB的方式,运输由买家负责,外国的货运代理只顾及利益,听命于付钱的人。买家买通了货运代理,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就把货物提走。
据业内人士反映,货运代理经常耍花招的几个国家(地区)是:南美、中美、墨西哥、中东、马来西亚等。
同时,随着我县企业自身的实力和国际视野的扩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都成立了国际贸易部,从事出口业务,逐渐减少对贸易公司的依赖。然而,由于缺乏经验,往往很难识破国外买家或者货运代理的欺诈手段,从而上当受骗。我们希望企业在从事出口贸易过程中,洞悉潜在的陷阱和风险,最大限度地预防被骗或被欺诈,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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