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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拿前夫动迁房“一女三嫁”,被判徒刑10年

顽石一粒 发表于: 2008-4-11 09:43 来源: 上虞论坛-0575社区

拿前夫动迁房“一女三嫁”

沈华被判有期徒刑10年,罚金5万元
日期:2008-04-10 作者:夏芸;江跃中 来源: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夏芸  记者  江跃中)利用拆迁传闻做房屋买卖,将并非自己名下的动迁房“一女三嫁”的沈华,近日被青浦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沈华与丈夫陈兵离婚后,户口一直没有迁出陈兵家所在地。去年初,她从朋友那里听说前夫家要拆迁了。于是,沈华开始托朋友打听有没有人要买拆迁房。去年1月下旬,王强约沈华见面,商量买房事宜。沈华谎称房子在青浦区赵巷镇一动迁小高层,面积有100多平方米,因急需用钱所以想把房子卖了。她还说,毕竟这是拆迁房,价格肯定比一般的房子便宜,打算卖30万元左右。
    
    这话正合王强的意,王强就是看中它是拆迁房,盘算着如果自己便宜买进,将来还可以卖个好价钱。经讨价还价,王强以28.5万元的价格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场交付了5万元定金。随后,沈华又以相同的方法将“房屋”卖给了钱青和顾芳。不久,王强见一直拿不到购房合同,觉得事有蹊跷,立即前往房产开发中心询问,才知道动迁一事确实存在,但动迁的房屋名单中没有沈华这个人。王强随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几经侦查,公安部门于去年11月在从十堰开往襄樊的火车上将沈华抓获。

最新回复

幸福乐乐 at 2008-4-11 10:32:55

沈华的做法真是……

太让人气愤了!

牛牛 at 2008-4-12 09:53:24

纯粹一骗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