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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跨海大桥“五一”试运营

information 发表于: 2008-5-01 12:48 来源: 0575社区-上虞论坛


暂不允许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举世瞩目的杭州湾跨海大桥于今年“五一”投入试运营。为加强杭州湾跨海大桥的管理,保护大桥设施,保障大桥安全、畅通,4月28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大桥工程在交工验收合格后至竣工验收合格前为试运营期。在大桥试运营期间,对通过大桥的车辆种类进行了限制,暂不允许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为此,浙江省公安厅和交通厅颁布通告,禁止载货汽车和其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在杭州湾跨海大桥上通行,并规定具体禁止通行线路为:大桥北接线的西塘桥互通出口至大桥南接线的庵东互通出口。

    至于大桥何时可通行货物运输车辆,要视大桥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而定。以后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允许货物运输车辆在大桥通行的,所有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先进入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接受检测,未经检测,不得在大桥上行驶。

    《办法》规定,机动车在大桥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并规定了机动车通行大桥的四项禁止行为:禁止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禁止在桥面上停车、上下乘客;禁止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禁止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停车。这主要是因为大桥是高速公路的一部分,应遵守高速公路的有关行车管理规范。

    为了确保大桥安全,《办法》规定,船舶通过大桥水域,应当符合大桥设计净空高度和通航孔的技术要求,并应遵循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的航行规则,严禁在非通航航道行驶。

    与大桥工程配套的专门用于观光旅游等功能的海中平台项目尚未完工,大桥暂时还不具备观光旅游功能,而在大桥主桥上停车观光是严格禁止的,违者将会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