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我打算购买一套二手房,房主称年事已高,丧偶,子女均在外地,全权委托中介公司处理房屋买卖事宜。我要求查验房产证、房主身份证原件,但房主及中介公司均无法提供。中介人员反复强调其公司的诚信经营宗旨,让我先交纳定金及中介费用,付清全部房款后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如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风险吗?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楼奇律师点评:二手房买卖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产权风险:要查明房屋产权证书与房主的身份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经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若房屋设定了抵押,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此种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要查明房屋是否已出租。2.房屋类型风险:除商品房外,还存在公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安居房等,非商品房的出售受到相应限制,税费的缴纳比例也不相同。3.合同签订风险:大多数消费者都知道房屋买卖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但往往忽略验证合同签订人是否还有其他共有权人,如其他共有产权人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其同意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则购房人有可能仅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非常有限的缔约过失责任,且举证责任在购房人。4.房屋交接风险:消费者可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日期及应由哪方于交房前结清包括水、电、气、物业费、大修基金、供暖费用、固定电话费、有线电视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若无具体约定,则可能出现逾期交房、相关费用无人结算的尴尬情况。
本案中,房主不能提供房产证,对王先生来说,显然存在极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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