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有政协委员提出改变股票交易时间,提出可考虑将上午九点半至十一点半的营业时间段调整到晚上七点半至九点半,这样减少了股市营业时间与上班时间的重叠,可以有效缓解工作人员因为炒股影响正常工作的问题。另外,他还认为,股市营业时间调整后增加了人们晚上的生活内容,为更多的投资人士提供方便,大家为了炒股会减少夜晚的外出应酬活动,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生活氛围。
个人认为一是作为政协委员的提案应该是在充分的调查的基础上,但是从此提案的内容而言,一没有经过调研,二也没有考虑其可行性,作为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应该是基于可行性和建设性并举。
我最不能接受的是,该委员竟然将调整交易时间与减少股民晚上应酬、便于建设社会和谐相联系起来,让我觉得和谐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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