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安置房交房问题

闲鱼 发表于: 2008-7-04 22:12 来源: 0575社区-上虞论坛

2005年5月我向甲方购买了一套40平方的安置房,安置公证书(新面积)原件我持有,安置协议(老面积)甲方持有,购房合同各持一份。

2008年6月28日安置所登报开始交房并结算帐户,但甲方本人一直联系不上,后来通过他的亲戚联系上,但甲方称安置协议遗失了。

现在面临的处境是:1.安置协议(老面积)遗失,如果补办需要本人办理登报声明等相关手续
                                2.甲方不可能回来办理(个人原因)
                                3.安置所必须见到两份协议原件,才能交房

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尽快将甲方的产权过户到我的名下,请各位律师帮忙,谢谢!

最新回复

用心等待 at 2008-7-06 10:26:50
律师倒也不用!你只要写一个书面的受权委托书,带上你的身份证明,指定你的亲戚办理应该也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