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高中毕业生,与2008年6月14号到阳光7号门镇流器厂做暑期工,我们共5个同学,进去时候跟他们说好我们只是暑期工,工作8天后,高考成绩出来了要去填志愿,跟车间主任请假一天,然后我们告诉他7月2号还要毕业典礼还要请假一天,他让我们把学校的事全办完再上班。于是7月3号我们正式去上班,被厂长告之:你们已经被开除了!而且工资分文不给!天下有这种事吗?????
然后到劳动局反应,他们说暑期工他们不管的,找教育局,听到这个回答后简直让人大跌眼镜!我就奇怪了他们怎么不说找“国务院”!
倾国倾城 发表于: 2008-7-04 19:57 来源: 0575社区-上虞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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