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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特大土地违章无人处理

hxjxyq 发表于: 2008-7-23 16:48 来源: 0575社区-上虞论坛

    阮德灿上虞市道墟镇中联村原党支部书记,身为共 产 党员和党的基层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经有关方面批准,擅自在良田上开发每幢800平方以上独立式别墅58,共非法占用良田70亩。近年来被非法征用土地农户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始终没有结果。200775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组媒体曝光,阮德灿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一职,这么多良田被非法占用建造别墅,镇市2级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公证执法,造成如此严重后果,有关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还是这个阮德灿,2000年个人独资买下原乡镇企业(肖金砖瓦厂),无视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在国道线、省道线和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砖瓦厂,逐步实行关于拆除的通知,非法租赁原来此村(现新屯南村)两村合并农户承包良田68.975亩,约46000平方,改变农业用途,在租赁土地,扩建伸长窑洞,新建职工住房,晒坯等以扩大粘土实心砖生产,明知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但是双方从2001年开始租赁非法转出建设用地整整7个年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指出:禁止占用耕地建窑。第57条指出:临时使用土地一般不超过2年。第63条指出: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第81条指出: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建设所得,并处以罚款。第6条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上述国家法律法规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
   
    真诚地希望各级有关部门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不要再为阮德灿做违法的保护伞了,认真调查阮德灿在土地问题上的种种不法行为,严肃执行党纪国法,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给广大老百姓一个说法。

[ 本帖最后由 hxjxyq 于 2008-7-25 08:19 编辑 ]

最新回复

lz'sfather at 2008-7-24 14:59:02
看来上虞某些领导又会自己挖坟墓了,
lz'sfather at 2008-7-24 18:07:33
国土部门在干什么的,这么大的事情,都上中央电视台了!为什么不去管!不去处理,
丽水的上虞人 at 2008-7-24 18:26:53
一定要死几个,才会引起注意。

哎。。。。
阿烂王 at 2008-7-24 18:35:38
这个事情是否属实,如属实过几天就去省委
http at 2008-7-24 19:30:32
饭碗不保,我很害怕!
我星空 at 2008-7-24 20:07:31
看来楼主也是有备而来,莫非利益被冲突了?无利不起三更早。不过检举别人还是值得拍手
少一个人 at 2008-7-29 16:55:26
其实早就被盯上了,上了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还会没人关照啊,你耐心点,等上个半年就会出结果了,一般的司法程序,需要时间的。
lz'sfather at 2008-7-30 09:32:44
是应该好好彻底查一下这件事,希望有关的上级领导重视起来
lz'sfather at 2008-7-31 09:24:46
帮楼主顶一下!!
林荫小道 at 2008-7-31 09:29:38
只要实事就是,可以到进行上访,在上虞论坛是起不到作用的,
lz'sfather at 2008-7-31 16:39:14
顶一个先!!
天上 at 2008-7-31 19:39:32
大家都去打酱油吧
玻璃贴膜 at 2008-7-31 19:52:42
我是去买菜油不是打酱油的
厦头 at 2008-7-31 20:01:51
现在还有几个是清白的,天下乌鸦一般黑。
lz'sfather at 2008-8-02 11:41:51
是呀是呀,!!!!
lz'sfather at 2008-8-04 09:58:44
顶一个1!
lz'sfather at 2008-8-05 20:11:10
顶一个先!
完美世界 at 2008-8-06 20:08:20

一万三千三,违法变合法

当今社会无奇勿有,金钱万能肆无忌惮,银元替代法规,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拿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新屯南村声违法用地一事来说吧,根据群众举报,经国土管理部门测绘(水分很大)。我村原党支书记、村委主任兼经联社主任陈敖根利用手中的权利,目空一切,对国家法律无所顾忌,一天之内转让土地达159.48亩,且背后做着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勾当,非法白送给浙江鼎大塑业公司(董事长他本人,女婿陈立勇是总经理)集体农保田7.8亩,白送给上虞市英华仪器厂(系陈敖根侄子)集体土地1.8亩,违法白送给绍兴市新丰净化设备公司(老板系陈敖根外甥)集体农保田5.7亩,并毁坏、抛荒A级农保田22.94亩的事实。
现听国土主管部门对三家企业处罚事项已谈妥,以罚代法,每亩一万三千三,将违法用地转变成合法。那真是触目惊心!难道国家的法律法规就这么不值钱吗?难道国家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不成?这让我等小老百姓何等失望!原来法律的信任指数竟然如此低下。那国土资源部所说坚守18亿亩耕地,岂非只值240000亿元就把全国耕地都搞定了吗?对这种集体资产严重侵占,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我村经济严重破坏的当事人难道无法追究吗?可至今造成这种严重后果的违法分子,依然逍遥法外。这真是我们老百姓可悲之处。试问是谁在背后为他开拓罪行?是谁为他保驾护航,那闪烁其词,丧失良知的政法操盘手们,你们也该是清醒的时候了,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人民养着你们,你们看着办。”以上三家白送那么多良田,顶风作案,毁坏数百亩A级基本农田。难道还不构成犯罪吗?何时才能提交司法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足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论处。
更有甚者,浙江鼎大塑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敖根神通广大,法力无边,使非法少批侵占7.8亩之多土地厂房,还能通过十来个部门竣工验收,领取合法的房产、土地证件,请相关督察部门能予核实查办。
我们坚信泱泱中华大国,岂能因一小撮贪官污吏的一时把持而损坏我中华律法的尊严,少数官员丧失基本的良知和道德底线,总有一天要四脚朝天,望相关督察部门能给我们广大老百姓一个权威的说法,我们老百姓期待着!企盼着!

上虞市道墟镇新屯南村村民
完美世界 at 2008-8-06 20:13:51


揭开文明村的面纱,查处阳光下的罪恶


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新屯南村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政策指引下,不少村民重视个体企业发展成为远近闻名的“省级文明村”、“小康示范村”、“首届江南威尼斯村”、“省首届魅力新农村”等称号。近几年,省、市、镇共授予我村各种荣誉的奖牌、奖旗近100个,各种媒体无数次宣传报道。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陈敖根也获得绍兴市劳动模范、市优秀GCD员等等荣誉和光环。
作为老百姓,我们对村获得这些荣誉感到自豪的同时,更多地却感到这些荣誉下掩盖着虚假,光环下隐藏着罪恶,尤其是这位集多种荣誉于一身的支部书记兼村长陈敖根,执政二十年,无视党纪国法,欺上瞒下,骗取桂冠,大权独揽,唯我独尊,侵吞国家和集体资产,尽一切手段巧取豪夺,谋取个人私利,新屯南村村民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位“吞官”绳之以法的。
一、欺骗上级,只搞形象工程,捞取政府资本,漠视欺压广大群众。走进新屯南村村委一望四周,恐怕没有一个参观者不对村委四周建造的村文化中心(老年活动室)、青年书屋、休闲广场、垂钓池、九曲桥、水上凉亭等文化娱乐设施发出赞誉之辞,声称这里的确是魅力新农村、江面威尼斯,新屯南村的多种荣誉也因此而来。然而,谁会想到各级领导只被带到村委四周转一转,就代表着整个新屯南村。其实新屯南村到底是个什么样,连镇里的领导也难清楚,一切被村委四周的假象所蒙蔽。
    实际上,新屯南村共有十个自然村,1036户,2827人口,除村委四周(也就是说陈敖根豪华别墅前后)有些像样外,其它的自然村脏、乱、差现象严重,垃圾随处可见,公共厕所臭气冲天,违章建筑势头漫延到每个自然村,整个屯头自然大村,道路狭窄,车辆根本无法进入,雨天一身泥,晴天灰满地,与村委四周的景象形成巨大的反差,村民们想拓宽改建新路,至今还是零。实际上村委四周那小部分美丽是剥夺了其他自然村享受村集体财产的权力而获得的。
二、利用手中权利,巧取豪夺,大肆谋取个人私利,祸害新屯南村百姓。由于组织人事上的保障,致使陈敖根大权独揽,村里一切事务,如各业承包,搞基建等均由他一人说了算。这就使他能大肆谋取私利,这方面的事实举不胜举,仅摘取几例:
1、
自2001年到2007年,村建造92幢别墅,毁坏良田50亩,严重违反《土地法》,说的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新农村甩掉一个“农”字变成了新村建设。
2、
村建造的92幢别墅,没有经过公开招投标,擅自有侄子的连襟任敖田承包,一没有施工图纸,二没有施工资质,更没有施工质量监督部门,造成多处大梁开裂,老百姓无安全感,极度愤恨。
3、
开发贺家池老百姓一担一担肩上挑出来,村才得了四只渔塘(约四十亩)的所有权,让陈敖根申请创办集体窑厂,为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提供了保障。但由于他大权独揽,违背事实,在群众中到处造谣,村无资金投入。当时陈敖根根本没有经济实力办窑厂,政策上也不允许,效益好了,利润高了,陈敖根眼就红了,千方百计把集体窑厂转为个人。陈敖根不但有权,还有更多的钱,使某些领导干部为他保驾护航,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往往都是贴在墙上,说在嘴上,做做样子,搞搞形式。在今年四月村委换届选举中,由于其不得人心,致使自己落选,心生恨意,对新一届村委会的工作百般阻挠,使新的村委会至今不能正常工作,当得知有村民联合签名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时,竟派外地籍民工进行毒打!以此来恐吓和威胁上访村民。其实村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还事物的一个本来面目,我们也衷心希望上级领导能够为新屯南村村民主持公道,也衷心希望风雨过后,新屯南村的明天能成为富裕和谐的真正的省级文明村。


新屯南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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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 at 2008-8-06 20:14:45
有感于贪官争当“一把手”

有感于贪官争当“一把手”


“一把手”是一个地方、单位和部门权利最大的领导,有决定权的领导,有人想当“一把手”是想为老百姓干大事,谋大利;有人想当“一把手”则是为了干坏事,捞大钱。有些贪官的抱负就是:当官要当“一把手”。他们为什么要当“一把手”?不妨从我们新屯南村原党书记、村委主任陈敖根恋官的事谈起。
陈敖根在1987年至20084月任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新屯南村党总书记、村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资产(窑厂)达3000余万元(超低价承租和非法转私),利用手中“一把手”的权利为自己的亲戚违规违法强占多占,先建后批土地达三百余亩,至今尚有壹佰亩无法复耕,五十余亩多占土地没有退赔,致使集体经济遭受3000余万元损失(150亩×20万)。工程发包极不规范,他利用“一把手”的权利,把新农村建设谎报拆旧建新,在良田造别墅达九十二幢,违规违法操作,违反了上虞市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文件“5万元以上必须进行招投标”。把壹仟余万元的工程私下包给其侄子的连襟“土包头”任敖田,陈敖田在没有资质,没有图纸,没有监理,更没有正规税票的情况下,独自一人承包全部工程,工程质量造成多处大梁断裂,多处楼层凹凸,屋面渗漏。老百姓在镇、村政府达七年之久没有批建新房,无奈之下,买了不称心的危房。我们不是狂言,假如汶川地震发生在我们绍兴,第一批倒塌的可能是这批危房,不信请阁下来新屯南考察,还有五幢没有竣工的房子,它们竖梁钢筋是扁的10#钢,其实只有8#钢,稍微懂点基建的都知道现在竖梁最起码地用18#钢以上,水泥质量更不用说了,这就是我们村“一把手”的业绩。
村级财务极度混乱,他利用手中“一把手”权利,把新农村建设下拨款600多万,建造别墅所得1680多万,企业发包所得500多万,土地转让款400多万,共计叁仟余万元资金全部挥霍和私分掉。(根据上次提供结报员帐号和白头收据,疑有小金库)在会代中心财务监督小组提供我们村总进帐不足壹仟伍佰万元,试问还有壹仟伍佰万元跑哪去了?那个白头收据和结报员帐号又是为了什么呢?这就是我们村“一把手”的作风。
陈敖根“一把手”权利始于骄傲、专横,他到处宣扬跟习近平同志的合影,却违背了习近平领导对他的期望。村委会班子成员叫他老大,村民们背地叫他“村霸书记”“流氓书记”,谁对他稍有不利,马上派他女婿(鼎大塑业厂)的黑恶势力进行打击报复,无故欧打村民不下十余起,这就是“一把手”的作为。
陈敖根拼命想保住“一把手”的权力,去年任、二泰双规时交代,陈敖根为保自身把行贿资金辩成是朋友交情送礼从轻发落,免去书记职务,他为了包住做“一把手”时的“业绩”,把自己的司机(干儿子),户籍在东关红星村的村民,跟镇政府某些领导串通,推上做村书记、经联社主任,违反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法》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村民多次信访要求予以撤销镇政府领导的不当决定,至今还是层层保护网。这就是我们村“一把手”的风格。
今年四月村委换届选举中陈敖根“一把手”的官瘾还不作休,串通代写的老师把竞选村委主任陈丽娟的姓名写到妇女主任栏中,(在选票档案上可查陈丽娟有203票作废)无故的村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把故意写错选票的代写员拉出来,当时特警、派出所警察不是在维护秩序,而是跟无知无故的村民扭打在一起,请问警察是人,难道老百姓都不是人了吗?更离谱的事现在选举已过去二个月,派出所还在抓村民去坐拘留。可当时当着上千村民、二十八个特警、镇政府领导的面,打人的陈立勇至今还逍遥法外,难道只有用钱买通,就不用受法律制裁吗?事实总是事实,谁也改变不了,虽然当事人现在不追究,当时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医院证明都在村民中流传,村民们永远不会忘记,而且有许多村民写好遗书逐级上访,(因陈敖根到处扬言“想告我,就打死他们” )把生死置之度外,一定要为自己讨个公道。而陈敖根为什么不反思有没有当好“一把手”呢?

新屯南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