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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帮助(真实的案例)

闲鱼 发表于: 2008-3-31 22:56 来源: 上虞论坛-0575社区

真实的案例,请各位律师帮忙分析解答,谢谢!

 

我在自家门口的过道上堆放了一些棉花杆等杂物,邻居认为不方便他们的进出(此路并非唯一通道)邻居向法院上诉!!
法院送来应诉书和先予执行的通知书,限期我把杂物搬开,因为在外地打工,家里人也不识字,等我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期限(法院也没有来执行),结果法院执法人员不等我把事情弄清楚,就强行把我带到镇政府,我一气之下说出了:“不把事情弄清楚,我死也不搬”,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情,已经被关到拘留所了,一关就是7天.

本人对这件事情有几个疑问:
1.何谓“先予执行”?
2.为何拘留我?
拘留决定书和裁定书是在进拘留所时上交物品时发现的,而且拘留决定书上的意见是:查明我拒不执行裁定书,而我连裁定书也没见过,如何执行?
3.复议期限如何算?
我是星期五被关进拘留所的,不得探视,几乎完全被隔离,直到星期一,拘留所才同意我的家人来看来,当时已经过了复议的期限,我们根本没有机会申请复议,我向执法同志寻求帮助,他们置之不理。

 

最新回复

顽石一粒 at 2008-3-31 23:07:53

    楼主咨询的上述这些问题,难道法院法官没有与你说清楚,你在拘留所的7天期间里也没有问法官和警官?

    顽石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了,作为你,是应该总结一下经验教训的!

闲鱼 at 2008-3-31 23:10:18

问题是当事人不是我!

但事情是真实的,请给点意见啊!

现在我也在帮人总结,但是还是有疑问,所以到论坛上来寻找大家的帮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31 23:11:12编辑过]

无罪辩护 at 2008-4-01 12:02:32
QUOTE:
1.何谓“先予执行”?
QUOTE:
答:先予执行是指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有权启动复议程序,但复议期间不中止原法律文书中载明的执行内容。先予执行一般适用于行政处罚。
2.为何拘留我?
QUOTE:

拘留你所适用的法律不是很明确吗?你拒不执行裁定书。至于你连裁定书也没见过,这个在法律上是不太可能的,因为,裁定书的送达是需要有当事人签回执的,当然,这当不一定要你本人签收,你父母、兄弟、子女等等其它家属也可以代签。
QUOTE:

3.复议期限如何算?
QUOTE: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某一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闲鱼 at 2008-4-01 12:43:59

谢谢无罪辩护的解答!

 

拘留你所适用的法律不是很明确吗?你拒不执行裁定书。至于你连裁定书也没见过,这个在法律上是不太可能的,因为,裁定书的送达是需要有当事人签回执的,当然,这当不一定要你本人签收,你父母、兄弟、子女等等其它家属也可以代签。

 

至于你连裁定书也没见过,这个在法律上是不太可能的

 

按我自己的理解,也是不可能的,但实事就是这样,裁定书和拘留决定书是去看守所的途中偷塞到当事人的口袋里,当时并没有签任何回执,而且当事人也跟执法人员解释,我的子女已经在路上,马上就到,等他们来了弄清楚事情再关我,但是没人理会.

一个50多岁的老农民,就这样被关进拘留所了.当我们去看他的时候,老人委屈得流泪啊.

 

如果这个司法程序有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