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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虞高速道口刁难救灾车辆良心何在"一贴,我来说几句

实话__实说 发表于: 2008-5-26 12:06 来源: 0575社区-上虞论坛

今日上班,打开上虞论坛,看到"上虞高速道口刁难救灾车辆良心何在"一贴。看了里面的内容,使我领教了什么叫做颠倒黑白,睁着眼睛说瞎话,zhengyuqing(发贴人)你既然能把该事件中有关的细节说得这么清楚,应该就是事件的当事人之一或者跟事件的当事人有密切的关系,应该了解事件里面的有关曲直,写出来的帖子也应该客观真实,但你在贴子里这样是非颠倒,这对于被你们谩骂、殴打的收费员,并只让你们只付了通行费,道了个歉就完事的收费员来说,不是太冤、太委屈了吗?我觉得有必要来说几句。
       事情的经过:5月24日15点32分左右,车号为浙OD01**(车辆为公安内部车辆)从沪杭甬高速上虞收费站出口,出口时出示了杭宁高速父子岭收费站发出的免票,并说自己是抗震救灾车辆(父子岭收费站是省际收费站,免票由江苏省收费员发),当班收费员请驾驶员出示相关的凭据(因为在收费过程中遇到过不少车辆假借救灾车辆之名要求免费),当时浙OD01**驾驶员出示了盖有广元市慈善会出具的证明(只写明是抗震救灾车辆,并在车号和日期上盖有广元市慈善会的公章)。根据浙江省交通厅文件 浙交[2008]118号关于开通我省抗震救灾物资运输应急通道的通知中有关的规定,对装运抗震救灾物资的货运车辆,凭县级以上民政局或红十字会开具的《运输抗震救灾物资车辆免收通行费函告单》,免收车辆通行费,并且规定该函告单单程有效。因此浙OD01**出具的证明是不符合省政府和交通厅规定的免费条件的,当时收费员向该车驾驶员说明了有关免费的政策。但浙OD01**驾驶员不预理睬。后来当班班长出具该文件给车上人员看,但车上人员仍不预理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17号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所以当班人员要求其缴纳通行费。在等候交费期间,当班人员耐心向车上人员做工作,对他们为灾区人员作的贡献表示理解和钦佩,但因为职责所限,不能免费。与此同时还为车上人员递茶倒水,但车上人员并不为之所动。反而说":平时通行费我可以上万的报销,但今天就是不付"。浙OD01**上的领导,自己不遵守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仅凭这些不符合有关求的证明和自己的理解要求免费,纯粹是特权车和这些领导脑子里的特权意识在作怪。作为一名普通的收费员,按照省政府和省交通厅规定的要求收费,但这些车上的领导却不理解和支持。
       随后出现的一幕更令人吃惊,可能等的时候久了,车上的一名领导拎着矿泉水瓶子到班长亭跟班长交涉,要求归还他们出示的免费票,但根据有关规定,错发的免费是不能归还的,该领导便将手中的矿泉水瓶狠狠的扔向一个刚刚上班、且在交接班的女班长,并砸中了该女班长和一个安全协管员。当时女班长和协管员均采取了克制态度,要求他们赔礼道歉,但他们拒不道歉。双方产生了一些口角,在随后的交涉中该车上的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还拎起收费员的票箱甩向收费班长,因收费班长见机的快,才没有被甩中,该票箱中还有当然收费员收来了通行费票款。
     作为一名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一名国家公务员,是谁给你们这么大的权利可以这样对待坚持原则的收费员。他们是代表国家在收这个通行费,就算他们这些钱收错了,你们也不能动手,你们可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呀。
     在随后的处理中,当班的收费人员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同时,收费站的上级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及民政局的有关领导也到场进行了协调处理,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由他们缴纳了通行费,并由浙OD01**上当事人赔礼道歉后结束。该事件从15点32分开始至17点45分结束,该车在车道上堵了二个多小时。
       作为该收费站的一员,我们也为灾区人民所受的痛苦和灾难感到痛心,也为上虞市人民和政府为灾区人员所作的一切感到自豪和骄傲。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们收费站的每个员工也多次为灾区人民捐了款,为灾区人民奉献了自己力所能及的爱心。但对于省交通厅等上级部门制定的关于救灾车辆的有关规定,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我们只能执行,所以也希望大家能理解。
      今日写这些情况,只是想对当中的有些是非曲直进行说明,并不想攻击事件中的某些人,如有冒犯,敬请原谅。我所说的都是事实,并有录像为证(但这里就不公开了)。

[ 本帖最后由 实话__实说 于 2008-5-26 15:45 编辑 ]

最新回复

1335750997+3 at 2008-5-26 12:36:04
今天刚注册?你原来不上论坛的吧!
就当你说的是真的了!

以后多多上上论坛吧
yf198 at 2008-5-26 12:41:38
车号为浙OD01**(车辆为公安内部车辆)
又是公安的车!!!
执法者啊!!!
强烈要求发动人肉搜索,公布乘车人员,是非黑白,
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兵王 at 2008-5-26 12:54:20
到底谁是谁非那?这个世道
实话__实说 at 2008-5-26 13:00:11

QUOTE:

原帖由 1335750997+3 于 2008-5-26 12:36 发表
今天刚注册?你原来不上论坛的吧!
就当你说的是真的了!

以后多多上上论坛吧
楼上,我是论坛的常住人口,只是想换个网名来说说这个事情。呵呵。
兵王 at 2008-5-26 13:11:01
,,我建议,,以后后类似事件,, 以武制武 打了在说
cwg-2 at 2008-5-26 13:16:18
假借抗灾,一己私利,可恶!
phenix at 2008-5-26 13:18:48
时代在进步,收费站人员不怕“领导”
suangtu at 2008-5-26 13:19:27
偏听则暗,兼听则明。
j9925 at 2008-5-26 13:30:25
本来这种收费站就应该拆.........,养路费也交了(哦,人家说养路费不养路.......是养人的 ),早就应该费改税了。
j9925 at 2008-5-26 13:36:32
不好。我说费改税,一部分人要下岗,损害了某些人的利益,说不定也给“人肉搜索”出来了
跑太快没看清 at 2008-5-26 13:52:45
谁是谁非呢,有没第三方的说法呢
1335750997+3 at 2008-5-26 13:57:23

QUOTE:

原帖由 实话__实说 于 2008-5-26 13:00 发表


楼上,我是论坛的常住人口,只是想换个网名来说说这个事情。呵呵。
没必要穿这个马甲!对是对,错就是错,有什么好隐藏的,再说了仅仅是在网上而已。不违反规则就可以,不要怕什么嘛
鲁智深 at 2008-5-26 14:28:48
那个发关于"上虞高速道口刁难救灾车辆良心何在"的人也是穿着马甲,哈哈大家闹热\闹热
烨 at 2008-5-26 14:33:03
网络的东西就是先入为主,
另时工 at 2008-5-26 14:36:08
哈哈!这件事据我所知,情况也如楼主所说属实!!你们想一想,一个小小的收费员哪有这么大的胆敢不让救灾的车通过!有权的____不要把百姓当傻瓜!!!!!!!
男人烟味 at 2008-5-26 14:40:28
回应的好,对于想博眼球而偏向性言论,应该揭揭皮
format心 at 2008-5-26 14:42:20
看来是这个说得较真的,,那人还发帖来,真是不知羞耻了。。

我的意思是建议公布公号,让大家一块BS一下,,不会是,浙OD021*的??好像便民食堂吃饭的时候也常看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也开到食堂门口,,还一直开着空调,,由些可见素质如何了~~~~

[ 本帖最后由 format心 于 2008-5-26 14:43 编辑 ]
nbacba520 at 2008-5-26 14:43:40
发照片证明,对当事人可以作遮脸处理
ss47s at 2008-5-26 15:07:42

QUOTE:

原帖由 实话__实说 于 2008-5-26 12:06 发表
今日上班,打开上虞论坛,看到"上虞高速道口刁难救灾车辆良心何在"一贴。看了里面的内容,使我领教了什么叫做颠倒黑白,睁着眼睛说瞎话,zhengyuqing(发贴人)你既然能把该事件中有关的细节说得这么清楚,应该就是事件 ...
谁是谁非不知道,但知道收费员不是代表国家在收费,因为杭甬高速是企业。
实话__实说 at 2008-5-26 15:18:07

QUOTE:

原帖由 ss47s 于 2008-5-26 15:07 发表
谁是谁非不知道,但知道收费员不是代表国家在收费,因为杭甬高速是企业。
沪杭甬高速公路原为事业单位,直属浙江省人民政府,后改制为企业,是国有企业,现在隶属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